中国水泥大王——王锡彤
他自幼勤奋好学,少时曾习盐业,19岁获县试第一,后又获府试第二,院试第三,1887年考入开封大梁学院,青年时代以教书为主,先后主讲卫辉经正书舍、禹州三峰实业学堂等。宣统元年(1909年)以前主要在河南从事教育事业,与李敏修等创办经正书舍。其间亦参与地方政事,曾主办禹州三峰煤矿公司,参与洛潼铁路、河南铁矿等实业的创办。宣统元年河南人民收回矿权斗争中,被推为四代表之一赴京与英国福公司谈判。此后应袁世凯之邀,与北方最大实业家周学熙一起在京津等地办实业,充当袁氏亲信幕僚。王先后充任京师自来水公司协理、天津启新洋灰公司协理、天津华新纺织公司协理、华新公司唐山纺纱厂专务董事、卫辉纱厂董事、棉业公会董事、兴华资本团董事等职。1915年曾任民国参政院参政。直至1938年病逝为止,一直在京津豫从事工商活动。著述有《清鉴》(前编)、《抑斋诗文集》、《抑斋自述》等多种。他能诗善文,是一位著名的学者、诗人和教育家。
甲午战争后,帝国主义以在中国办厂、开矿、兴建铁路等方式,加强经济侵略,掠夺矿产资源。王锡彤悲愤交集,他痛斥李鸿章卖国行经,对学生疾呼“我君可欺,而我民不可欺”要求大家立志救国。学生们每每被他的救国热忱所感动。1905年,他应禹州之聘,参与三峰矿物公司管理,从而走上了实业救国之路,被誉为“洋灰(水泥)王”。
1906年,我国修筑洛潼铁路时,外国人争相插手,但王锡彤为给国人争气,呼吁自办。他积极劝募股金,购买机器,克服重重困难,终于使洛潼铁路早日竣工通车,第一次显示了他的实业救国的热心和才干。
1908年,袁世凯被摄政王载沣逼退到卫辉隐居。在此期间,袁氏为图东山再起。除抓军队外,积极物色实业人才。他以邀请王锡彤讲经论史为名,对王锡彤说:“官可不做,实业不可不办。”在袁世凯的举荐下,王锡彤进入了当时中国规模最大的周学熙资本集团,成为周学熙、陈一甫、孙多森(当时中国银行总裁)、李希明、袁世凯大家族组成了董监会核心人物之一。在周学熙两任北洋政府财政总长期间,王锡彤独任北平自来水公司总理、天津启新洋灰公司总代理、恒丰公司主任董事、兴华资本集团主任董事、滦州矿务公司董事、南洋铁路维持会理事长、华新纺织总公司董事、中国实业家协会副会长等职。
周学熙资本集团有三个骨干企业,即启新洋灰公司、滦州矿务公司、华新纺织公司。水泥工业是当时民族工业的重要一项,那时全国只有天津启新洋灰公司和湖北水泥厂两家。湖北厂是建于1907年的老厂,曾一度控制着东南各省的水泥市场,因经营不善,1909年后,3年借日本三菱公司白银72万两,面临被日商吃掉的危险。王锡彤为防止湖北厂落入外国人之手,于1914年以“华丰实业社”的名义代办湖北厂,由启新公司借给白银140万两,除偿还债务外,余银作流动资本,易名为“华记湖北水泥公司”。从此,两家水泥公司的产品占国内水泥市场的90%以上,居垄断地位。
1924年后,外商水泥生产剧增,上海华商水泥公司无力与外国资本抗衡,王锡彤代表启新水泥公司又与上海华商水泥公司订立协定,采取统一行动,再次控制了中国水泥市场,王锡彤因此被誉为“中国水泥王”。
1916年,由于政局变故,正在筹办中的华新纺织公司处境困难。王锡彤挺身而出,力挽狂澜,使华新纺织公司得以成立。该公司的成立,是北方纺织工业发展的标志。此后该公司又在天津、青岛设厂。这时王锡彤打算用“以工代赈”的办法再在北方设厂谋惠家乡。
1919年6月,王锡彤借回乡省亲之机,游说当地政府在卫辉办厂。当年8月,在王锡彤的建议下召开了天津华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,决定在唐山、卫辉创办纱厂。两厂各定股额80万元,当场集股,过半为定。唐山厂距天津较近,集股过半容易,而卫辉远离天津千里之外,不好办。王锡彤为了振兴家乡工业,慨然自认2000股(10万元)。当时他身边并无多少钱,但为了家乡争得机会就不顾风险。1921年,卫辉华新纱厂终于简称。从此为卫辉、新乡乃至国家的经济发展,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。
王锡彤反对封建专制,同情革命。袁世凯让他当河南总督,他力辞不就。目睹袁世凯复辟帝制,他深感愤怒无奈,只好洁身自好,一心干实业。他对朋友说:“宁终其身于商贾,免遭身败名裂之祸。”他是一位典型的学者型实业家,名副其实的儒商。1925年后,王锡彤陆续辞去实业界一切职务,寓居天津,潜心研究中外史籍,写下2000余万字的文史著述,为后世留下了一份宝贵的精神财富。